審計促溫州修訂制度 精準發放企業研發∮費用補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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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修改▓完善《關於全面加快科技創新 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意見》,建立研發費用後續變動退回機制,確保企業R&D(企業研發經費)投入補貼精準發放。 據悉,為鼓勵企業科研,2018年以來,市政府按照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的1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由市科技局根據企業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的企業研發費用按比例開展兌現。溫州市審計局在市本級及甌海區重大科技創新政策落實情況審計中發現,由於科技、大數據、稅務部門間未建立信息聯通機制,市區(不含洞頭)共66家(次)企業因稅務核查而核減以前年度研發費用後,其多領的企業研發費用補貼應退未退。為此,審計向市委市政⊙府建議,完善產業政策文件,加強科技、稅務、大數據等部門信息互通互享,確保企業R&D投入補貼精準發放。 針對上述問題,市科技局采納審計建議開展審計整改,市政▆府印發上述意見,明確企業研發費用補貼以稅務ㄨ核查最終數據為發放計算基數,並建立研發費用後續變動退回機制,由稅務局具體負責數據提供,大數據局負責產業政策兌現系統動態信息管理,科技局負責多補金額的退回。同時,市科技局加快多發企業研發費用退回工作,目前,已有76家企業退回以前年度多領補貼共計412.5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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