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校(園)服及學生床上用品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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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臺意義 校(園)服及學生床上用品質量安全關系到學生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學校和政府的形象,關系到校園的和諧穩定。加強學生校(園)服及學生床上用品采購管理工作,有利於提∞升校(園)服及學生床上用品品質,同¤時進一步促進校服及床上用品采購公平競※爭,優化校服及床上用品營商環境,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二、出臺依據 (一)教育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標準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 (二)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學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規範管理的通知》(浙教技〔2014〕52號) (三)溫州市教育局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溫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提升校◤服質量的意見》(溫教裝〔2018〕71號) 三、適用範圍 全市幼兒∴園、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卐校。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五章26條,主要明確執行的標準、選用規則、規範采購、驗收檢測、監督檢∑ 查等,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選用規則。校服選用實行特▼色校服或學生服二選一制度。特色校服或學生服選用應從學校規模、辦學特色、資金來源等方面綜合考慮。教育主←管部門應提前確定款式、價格區間方便學校選用。校服】款式和學生床上用品品種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使用周期原則上不少⊙於三年。 含有學校或地域文化特色的校服款式設計版權應在合同中√明確版權所屬或使用權限。 (二)規範采購行為。校服和學生床★上用品的采購只可采取如下三種方式之一進行:一是采取縣(市、區)域統一招標;二是學校自行組織采ㄨ購;三是學生自行選購。校服和學生床上用品采購評委會負責采購評〇審,評委會成員應從政采雲、教育技術專項評審與◎指導專家庫等平臺抽取專家和學校、家長代@表共同組成。鼓勵條︻件具備的縣(市、區)通過財政采購的方式免費配放校♀服和學生床上用品,鼓勵具備回收循環利用校服的綠色環保企業參與投♀標。 (三)明確驗收檢測制度。學校應對校服和學生床上用品認真進行履約驗▲收,核實供貨產品與采購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所使用的面輔料等完全一致後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落實校服“雙送檢”制度,首檢由№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配飾╱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並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作為投標前置』條件;二檢由學校隨機抽取檢測所㊣需數量校服,由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送檢,相關檢測費用由供應商在∏投標方案中列支,不得向學校家長另外收取,條件具備的地〓區應設立工作專項經費給予解決。 (四)加強監督檢查。校∩服和學生床上用品實行“雙備一查”監管機制。“雙備”即學校在形成選用意見後,將選用意見書向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做流程▂報備,在完成驗收工作後一↑個月內,將招標結果▽通知書、采購合同、檢測報告、驗收結果等臺帳資料上報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一查”即教育與ξ 市監部門每年對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等相關工作開展監督抽查。對存在質量和服務問題的供應商進行約談和公告◆,同時將相關信息向有關部門通報。學校根據公告內容謹慎選擇供應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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