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家事審判改革 溫州走在全省前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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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離婚案件當事人拒不承擔子女撫養義務,或父母雙方未妥善解決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ω 之前,法院明確◎不準許雙方離婚,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這是記者7月3日從溫州法院家事審判改革情況介紹新聞發布會上獲取的消息。 作為全省唯一一家被最高法院列為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的中級法院,溫州→中院舉兩級法院之力,研究家事審判規律,創新家事審判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家◥事審判能力和水平,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糾紛,逐漸形成家事審判改革的“溫州經驗”。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實現“多點開花”——首創涉外涉僑家事糾⊙紛化解機制、探索建立家事案件訴前調解程序、探索建立離』婚財產強制申報制度、全面保護家事糾紛當事人個人■隱私等。 截至2018年5月,全市12家法院全部在院機關建成各具特色的家事糾紛化解中≡心,另有12個人民法庭也分別〇結合當地實際和地域▂文化特點,建成融々合家庭文化元素的家事審判調解專區,全市法院建成家事審判專區◥總面積達到5341平方米。全市法院(含人民法庭)共設立家事審判合議庭28個,聘任∮特邀或專業家事調解員283人,聘請心理輔導專業人員78人,建立心理輔╱導室14個,參與疏導、診斷家事糾紛當事人155人(次),經心理疏導,促成案件成功調解101件。(記者 李尖 通訊員 溫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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